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面推进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点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创新推广“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高速公路边坡等沿线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广“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光伏立体发展模式。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功率预报,有效降低弃风弃光。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2030年达到1.2亿千瓦左右。
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应用比重。
健全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力度,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促进煤机装备、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立足可再生能源有效消纳,持续加强新能源发电并网和送出工程建设,到2025年建成10座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加快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完善煤电调峰补偿政策,大幅提升煤电调峰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合理统筹新能源发电建设和电力灵活性调节资源供给,大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完善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到2025年,电网削峰能力达到最高负荷5%左右,到2030年达到5%-10%。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