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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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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出炉!2030年风光装机超28亿千瓦、发电量占比达30%(二)

【上接: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出炉!2030年风光装机超28亿千瓦、发电量占比达30%(一)

二、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重,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给比重。

(一)加快“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以“沙戈荒”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科学推进光伏治沙和 100%绿电外送基地试点。“十五五”期间,“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新增装机 3.7 亿千瓦以上。

新疆基地。以吐哈、南疆等地区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结合高载能产业转移、新兴产业发展等布局建设自用新能源基地。

黄河上游基地。以海南州戈壁、柴达木盆地等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结合数据基础设施等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建设自用新能源基地。

河西走廊基地。以酒泉、武威、金昌等地区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结合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建设自用新能源基地。

黄河“几字弯”基地。重点在蒙西、宁夏、陕北、晋北等地区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结合高载能产业转移、数据基础设施等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利用采煤沉陷区等布局建设自用新能源基地。

冀北基地。以浑善达克沙地等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持续推进张家口、承德、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等地区新能源基地建设,结合数据基础设施等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建设自用基地项目。

松辽基地。加快推进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外送基地建成投产,以浑善达克沙地、科尔沁沙地、呼伦贝尔沙地、黑龙江东部等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重点推进大庆、白城等地区自用新能源基地建设,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规模化利用。

【政策解读】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出炉!2030年风光装机超28亿千瓦、发电量占比达30%(二)

(二)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

“十五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开工规模 1 亿千瓦左右,2030 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 1 亿千瓦以上。

持续加快近海海上风电建设。加快建设已复函省级海上风电项目。开展新一轮省级海上风电规划修订和评估。做好近海海上风电海缆路由路径优化。

大力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布局建设。建立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项目库,做好用海等要素协同,分批推动基地项目规范有序建设。统筹推进源网工程规划建设,推动海底输电廊道和登陆点集约共享。

【政策解读】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出炉!2030年风光装机超28亿千瓦、发电量占比达30%(二)

推动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推动海上风电与海上光伏、海洋能等融合开发利用。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海水淡化、海洋牧场、海底算力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观测、生态监测、地震监测等设施一体化建设。探索海上能源岛建设,打造海上绿色能源综合开发与高效利用新模式。

(三)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水电开发建设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等需要,到 2030 年,全国常规水电装机规模达到 4.1 亿千瓦左右。积极稳妥推进重大水电工程开发建设。高质量建设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统筹推进重点流域或河段水电规划调整,研究论证怒江流域水电规划。扎实推进流域龙头水库电站等重大水电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推动大渡河双江口、金沙江拉哇等项目按期投产。

科学有序推进存量水电灵活性提升改造。坚持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一体统筹,重点在开发程度较高的流域水电基地,支持建设水电扩机项目,因地制宜实施老旧水电机组增容改造。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

加快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完善全国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已规划布局基地建设。统筹就地消纳与外送,推动水风光与产业集成融合发展。

【政策解读】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出炉!2030年风光装机超28亿千瓦、发电量占比达30%(二)

(四)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分布式新能源

以中东南部等地区为重点,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和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十五五”期间,全国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 3 亿千瓦以上。

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与工商业集成发展。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煤炭油气矿区、资源型城市及周边等工商业聚集区,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

推进分布式新能源与交通多场景融合。鼓励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分布式新能源与周边用能设施一体化开发,建设一批“零碳公路”。积极应用柔性汇集接入、车网互动等技术,拓展交能融合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空间。

强化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一体化开发与综合利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产品研发,促进光伏产业和建筑融合发展。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结合分布式储能和充电桩提升建筑光伏自消纳水平,提高建筑光伏安全和风貌水平。

加快分布式新能源与农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因地制宜建设村级光伏帮扶电站。

(五)积极推进生物质、光热及海洋能发电发展

大力推进生物质发电转型升级。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发电提升供热附加值。鼓励生物质电站与风电、光伏等集成发展,积极拓展生物质发电在绿电直连等新业态中的应用。

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配置光热发电。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西藏等地区建设一批本地消纳的大容量光热电站。推动光热发电与产业协同布局,探索以光热发电为基础电源的绿电直连等新业态。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光热发电系统建设。到 2030 年,全国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 1500 万千瓦。

加快推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持续扩大工程试点。推动海洋能多能互补发展,引导海洋能与相关涉海工程融合。到 2030年,全国海洋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 40 万千瓦。

三、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可靠替代能力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新建与存量改造,推动多源互补开发,加强源储协同运行,引导源荷双向匹配,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可靠替代能力。

(一)提升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

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重点提升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增强新能源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支撑。到 2030 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应不低于 10%,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 20%。推进存量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改造提升。稳妥有序推进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涉网性能改造。

(二)推动新能源多能一体化发展

科学推动风电与光伏发电同场或就近布局建设,共享场内外输变电设施,实施联合功率预测预报与一体化运行。推动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与风电光伏协同建设运营。

【政策解读】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出炉!2030年风光装机超28亿千瓦、发电量占比达30%(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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