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加强协会会费管理,合理收支,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缴纳标准
1.会长、副会长单位会费标准为 30000 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
3.理事单位会费标准为 6000 元/年;
4.普通会员单位会费标准为 3000 元/年;
二、会费交纳时间和办法
1、交费时间
会员单位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内缴纳当年会费;新会员入会时缴纳当年会费。
2、交纳方式
会员单位可以用现金、支票形式直接交纳或汇入本协会账号。
收款单位: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140901441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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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收取工作。在收到会员会费后,将开具由财政部监制、民政部统一使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用于交费单位报支。
三、会费管理
1、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会员应严格按照会费标准及时交纳会费,在当年 12 月 31 日前不补交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2、对于不交纳会费的理事单位,由理事会决定取消其理事单位资格,并不得进入下一届理事会。
3、会员单位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秘书处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后缓交或适当减免。
本办法经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
二 0 二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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