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参评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9-30 15:03:25
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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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124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会现组织推荐复合材料领域相关的装备研发、产品设计、工艺创新等优秀专利项目,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注:本年度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请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项目纸质材料一份提交至我会,电子件发送至邮箱:info@ccia.xin。纸质材料统一采用顺丰快递方式邮寄,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均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商务中心写字楼12FB电 话:010-88376562/13126926751(微信同号)